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0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经中央同意,现就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是党的宣传文化队伍中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主要包括县(市、区、旗)、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和文化工作者。这支队伍担负着用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繁荣文化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着力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建设先进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心在基层、着力点在基层,队伍是关键、是保证。但长期以来,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和薄弱环节,主要是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素质能力还不够高,有的干部思想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强,队伍建设保障力度不够、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要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高素质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立足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思想理论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充实力量和优化结构,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队伍,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3、切实加强地方县级党委宣传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工作本领和领导水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加强县级党委宣传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配备,特别要选好配备一把手。进一步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活动,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4、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管理工作。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文化、党管干部原则,县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宣传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重要宣传文化阵地领导干部管理。县级党委宣传部作为同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县级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地实际,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县级宣传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5、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学习宣讲理论政策的能力,提高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提高组织基层宣传文化活动的能力,提高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能力,提高掌握运用新媒体新手段的能力。要建立完善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体制,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将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一遍。中央宣传部将县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纳入培训范围,中央和省级宣传文化部门也要加强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市(地)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对县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干部进行普遍培训,举办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宣传文化骨干专题研讨班。县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对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中央宣传部负责组织编写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教育培训教学大纲及相关培训教材。
  6、加大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进一步推进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交流任职,有计划地选派县级宣传文化部门干部和工作骨干到乡镇、街道和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多岗位实践锻炼。坚持开展东西部地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部门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7、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拓展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县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合理配置工作力量。针对理论宣传普及、新闻宣传报道、社会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宣传等工作日益繁重的状况,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适当充实力量。按照现有定编尚未配齐人员的县级党委宣传部门,应抓紧配齐人员。县级党委宣传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交流进入的公务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加强基层党的理论宣传普及教育、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掌握运用新媒体和分析研判社会舆情等工作,县级党委宣传部门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配备比例不超过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适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切实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等部门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8、配齐配好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的配备,从实际出发配备宣传文化干事。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是群众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承担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受委托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等职责,要配备专职人员,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比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编制。要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力量,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农村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积极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动员和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基层宣传文化事业。聘请城乡社区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其他有一定专长的人员为义务宣传文化员(志愿者)。对专业文艺院团改革中分流的演艺人员,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群艺馆文化馆聘用后安排到乡镇、社区做文艺辅导员、文化指导员等工作。要切实保障乡镇、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9、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体现基层工作特点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标准,逐步实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各级宣传文化部门部门要加大本系统本领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适应互联网等新媒体和新业态快速发展的需要,结合基层实际,加大网络宣传、信息服务等新型急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进一步重视城乡新型人才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
  10、积极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民间文化人才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主动关心重视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把这方面人才开发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将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教育培训范围,纳入相应人才培养工程,建立落实人才联系服务制度,注意吸收他们参与重要文化项目和工程,为他们施展才干、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11、完善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表彰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在宣传文化系统全国性表彰先进活动中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坚持以人为本,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在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省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特殊补贴办法,对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方面人才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大力宣传基层宣传文化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基层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基层队伍稳定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12、加大队伍建设保障力度。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需要,切实保证宣传思想文化投入逐年增长。要进一步加大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队伍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工程等专项资金。省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从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中央和省级有关宣传文化部门继续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等给予适当资助。在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规划实施中,要注意统筹人员配备、人才培养经费等。
  13、加大对西部地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支持资助。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西部地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研究制定西部地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积极推动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在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持,引导和鼓励发达地区帮助欠发达地区培训干部。
  14、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着眼于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加强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领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要把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各级党委组织、机构编制部门,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认真履行在队伍建设上的重要职责,经常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
  15、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的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16、本意见由中央宣传部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7、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